英超第五轮,裁判又成了主角。曼城对桑德兰那场,埃利奥特·安德森在禁区里的一次手球,愣是没给点球。你说怪不怪?

先说说裁判专家格雷厄姆·斯科特。这人以前在英超吹了十年哨,2025年退休后又重操旧业当起了记者。他当过一百多次视频助理裁判,对VAR那套门儿清。现在他是《The Athletic》的常驻裁判专家,专门解读周末那些争议判罚——说白了,就是替你们问的那些“裁判眼瞎了?”的问题找找说法。
关于安德森那次手球,斯科特直接摊牌了: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。证据摆在那儿,安德森在自家禁区里,面对恩佐·勒费埃的压迫,故意用手把球拍开了——这不是意外,是主动的。
有意思的是,就在之前一瞬间,皮球也碰到了勒费埃的手,他的手臂抬着、离开身体。但为什么没吹?因为那球先打到他肩膀再弹到手臂,方向变了,按规则这就给了他免责的理由。懂了吧?方向一变,责任就变了。
桑德兰主帅雷吉斯·勒布里赛后接受天空体育采访时也挺无奈:“那球很难说不是手球。事实就这样,我们只能接受。真没法多说什么。”
我倒是对VAR迈克尔·索尔兹伯里有点同情。你想啊,比赛还在进行,你坐在那儿看回放,心里还得惦记着赶紧结束、别耽误场上节奏——压力能不大吗?而且我们压根儿不知道主裁判罗伯特·琼斯当时说了什么,那玩意儿对最终决定影响可大了。Pro Ref赛后说索尔兹伯里检查了,维持原判。但没听到现场音频,谁知道里面到底怎么商量的?谁知道这事情被审查了多少遍?
说起来,按照《足球竞赛规则》关于手球的规定,VAR介入其实是有依据的。虽然规则里没提球员之间的距离,但裁判判罚时肯定得考虑。比如巴塞伊那球——利桑德罗·马丁内斯起脚射门时,巴塞伊距离他也就一米左右,抬手护脸,手臂跟身体在一条线上。规则有一条:如果球员没有用手臂让身体“非自然地扩大”,或者手臂抬起是为了应对特定身体动作,那就免罚。巴塞伊就是封堵射门,手臂自然保护自己,没毛病。
要是有球员手臂贴在身体线上还被吹手球,那得满足一个条件:皮球飞了足够远,让他有时间避开。我翻遍近几年比赛,真记不起这样的例子。当然,谁要能找出反例,欢迎来纠正我。
反正我不喜欢这次VAR的介入。规则说越位位置的球员得影响门将扑救——要么挡视线,要么干扰移动。这次两种情况都没发生,我更希望那球算进。勉强说门将为了躲开进攻球员,挪了一下位置,但那个射门他压根儿扑不到,再怎么挪也没用。
据我了解,俱乐部一直喊要判罚一致,最后达成了一个共识:任何站在越位位置、贴着门将、正好挡在门将身前的球员,都算越位犯规。既然这样,VAR就觉得自己该管。但我真不信,除了伊普斯维奇球迷,还有谁乐意看这个进球被吹掉?反过来,要是伊普斯维奇在对方禁区遇到类似情况进了球,他们照样会觉得这判罚扯淡。
裁判在这儿的分寸是:区分普通侵犯(黄牌)和暴力行为(红牌)。后者得有证据——过分的力量,或者攻击性。德拉普跟托马斯那次冲突,裁判通常看接触部位、用多大力、对方有没有受伤风险。碰脖子以上的,原则上都红牌,除非认定力量“微不足道”。要是推胸推背力量够大,也可能罚下,但得是那种全身猛撞级别的。还有种例外:把人推进危险区域,比如撞向广告牌。德拉普上赛季在切尔西时推了曼城的胡萨诺夫,只拿了黄牌,英超还支持了。这次对考文垂,推得没那么狠,黄牌合理。不过我真希望他别再这么干了。
英超的卖点是什么?人家自己觉得,比赛好看是因为执法方式——少吹哨,多对抗。比西甲那种技术流更有观赏性,所以球迷愿意买票、订转播。英超在制定执法标准上比国外联赛参与度高很多,裁判不是足协管,而是职业比赛官员公司(Pro Ref)管。他们每周开独立小组会,判断重大判罚对错,这个小组直接关系到裁判的薪酬考核。
你说的那项指令,是六项指令里排第一的。这六项合起来,要求Pro Ref、裁判和VAR既要一致又要讲常识——可这两件事儿本身就矛盾。裁判得按每次事件的具体情况、结合比赛背景来判。变量太多,不一致难免。可要是一刀切、机械执法,又会被嫌“不懂比赛”。
说判罚“挺随机的”,我不太同意。但承认,一周到下一周尺度变化有时太明显。要是领导层能给出更明确的指导,别总对近期事件反应过度,差距就能缩小,大家也更清楚什么算犯规、什么该给牌。
那种从背后单手的推搡,从来不被判点球。唯一理由?比赛一直这么处理,整个环境也接受了。极少数情况真判了,裁判会被告诉“力度不够”。我敢保证,独立小组会支持继续比赛的决定,甚至觉得这事儿太明显了,根本不算重大判罚。
这就看出《足球竞赛规则》怎么给人留下解释空间了。规则说裁判觉得推搡“草率”——也就是球员“缺乏注意或考虑,没采取必要预防措施”——就该判直接任意球或点球。但实际执法中,裁判会按这个级别比赛、这个具体背景的通常尺度来判。热刺球员都没抗议,说明裁判处理得没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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